首个“吉林省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绿色生态检察
补植基地”在大石头林业局辖区内挂牌成立
□本报记者 鞠博
为贯彻落实绿色司法理念,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林业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在大石头林业局辖区的首个“吉林省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绿色生态检察补植基地”挂牌成立。是以探索建立的以补植复绿为代表的恢复性司法新模式。
9月14日,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王春明等相关领导、大石头林业局副局长戴世宗、资源林政处处长山长民出席了揭牌仪式。
据了解,该院按照上级有关部署,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理念融入检察工作,始终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先,人先我特”的创新工作思路,勇担“生态卫士”重担,积极参与控违、治水、护林、净气、保土、强管”六大战役”。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市检察院领导表示,市检察院将把“绿色生态检察补植基地”建设成为传播生态文明建设正能量的重要平台,倡导全市人民投身到“百姓富、生态美”的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样板区建设中来,当好“生态卫士”,护航绿水青山,为助推打造“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新未来夯实基层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