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ae#
三、关于实施林木种子种苗管理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关于“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参照以下标准予以处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子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有违法所得情节较轻的,处以违法所得2-6倍罚款,有违法所得情节较重的,处以违法所得4-9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情节较轻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情节较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关于“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种子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的;(二)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的”规定,参照以下标准予以处罚: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罚款,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种子经营许可证;没有违法所得情节较轻的,处以1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种子经营许可证,没有违法所得情节较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种子经营许可证。
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六十一条关于“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的;(二)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在国内作商品种子销售的;(三)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规定,参照以下标准予以处罚:违法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情节较轻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情节较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关于“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经营的种子应包装而没有包装的;(二)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三)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四)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五)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规定,参照以下标准予以处罚:违反本法规定,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情节较轻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5、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关于“违反本法规定,向境外提供或者从境外引进种质资源的,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种质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未取得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携带、运输种质资源出境的,海关应当将该种质资源扣留,并移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规定,参照以下标准予以处罚:违反本法规定,向境外提供或者从境外引进种质资源情节较轻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向境外提供或者从境外引进种质资源情节较重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四条关于“违反本法规定,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参照以下标准予以处罚:违反本法规定,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情节较轻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法规定,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情节较重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7、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五条关于“违反本法规定,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母树上采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采种行为,没收所采种子,并处以所采林木种子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参照以下标准予以处罚:违反本法规定,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和劣质母树上采种情节较轻的,处以所采林木种子价值1-2倍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和劣质母树上采种情节较重的,处以所采林木种子价值2-3倍的罚款。
8、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六条关于“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收购林木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收购的种子,并处以收购林木种子价款二倍以下的罚款”规定,参照以下标准予以处罚: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收购林木种子数量较小的,处以收购林木种子价款1倍以下罚款;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收购林木种子数量较大的,处以收购林木种子价款1-2倍的罚款。
9、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七条关于“违反本法规定,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实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实验,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参照以下标准予以处罚:违反本法规定,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实验情节较轻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实验情节较重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